民間住宅包租代管計畫
買了新房應是快樂的事,不過對不少購屋客而言,交屋卻是惡夢的開始,除了施工瑕疵都是「成串」地出現,較惡質的建商更會利用法規漏洞、民眾的未知來規避各種責任,專家坦言,《民法》的瑕疵擔保責任能給住戶基本的保障,慎選建商更是重要。
房子落成、公設點交前,建商的餘屋量會形成2種不同的態度,若是餘屋多,建商會希望掌控公設使用權,一般會拖延、不點交給住戶,電燈冷氣開整天,方便客人帶看,罰則也不痛不癢;若是預售時期就熱賣近售罄,則會想盡快點交結案,以免夜長夢多。 鴻海物業總經理李慶雷表示,買房過戶後即使公設還沒點交,立即開始繳管理費是應該的,不過餘屋較多的建案,建商有可能沒繳、或只繳一戶管理費,電費支出卻全棟住戶負擔,是最大爭議點,「這部分雖不公平,但法規尚無定論,端看住戶、建商怎麼攻防。」 水電、機械、消防等設施都是專業學問,如果建商口碑優質,一天內點交尚無須擔心,因為出問題他們會修復到底;若是口碑不明,最好花錢請第3方專業單位來檢驗,以免日後付出更大代價,許多社區都被查出數十、上百項缺失,花「數年」才完成點交的不在少數。 萬一管委會不察,在快速點交後發現房子陸續出問題,還是有些轉圜空間,台中市消保官謝明謙指出,即使建商已點交,《民法》上的「物之瑕疵擔保責任」在5年內仍有效力,不受保固期的限制,建商仍須處理交屋時就存在的問題。 請第3方單位驗屋,他們會依據竣工圖一一查驗,如避雷針未確實接地、電線線徑不足等常見問題,族繁不及備載,不過有些缺失儘管列出,建商是沒有能力、或無意願再修繕的,李慶雷表示,這時應向建商爭取賠償價金、或是延長保固來因應。 不過坊間也有些知名建商,對於施工缺失的態度是不應不理,直到上法庭敗訴才願意修,更有些是不履行賠償判定,住戶也拿他沒轍。李慶雷也提醒,住戶一旦與建商決裂,最後可能什麼也得不到,這是非常現實,卻常有的狀況,「以理性的態度與建商談,是很重要的原則。」(洪子恩/台中報導) 想了解更多房市訊息,請到蘋果地產王粉絲團
請第3方單位驗屋,可以一次釐清所有施工缺失。資料照片當建商聲稱無法修繕,就應爭取賠償或延長保固。洪子恩攝漏水是很常見,但也最難處理的營建瑕疵。陳恒芳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