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間住宅包租代管計畫
高雄市陳姓男子今年1月間,不滿租屋處其他房客在客廳飲酒大聲喧鬧,吵得他無法入眠,被控將瓦斯桶拿到客廳,打開開關外洩瓦斯後,持打火機揚言要點火炸掉房子,幸經警方及時制止法辦、起訴;橋頭地院依陳觸犯漏逸煤氣,致生公共危險罪,判處徒刑5月,得易科罰金15萬元,緩刑2年,全案仍可上訴。
判決說,陳(65歲)向詹姓房東在仁武區承租房間,並有張、謝等其他房客,今年1月13日下午4點50分,張、謝等人在客廳飲酒聊天,並且大聲喧鬧,陳因無法入眠而心生不滿,陳於同日下午5點持其房間內打火機及瓦斯桶各1個,走客廳後,對在場張、謝等人之大聲嚇稱大家都不要跑後,打開瓦斯煤氣洩逸,再拿出打火機欲點燃。
張、謝等人見狀心生恐懼,隨即奔逃出門後馬上報警,員警見現場瓦斯煤氣仍在漏逸,隨即將瓦斯關閉,並將打火機取走,將陳法辦、起訴。
法官認為,陳觸犯漏逸煤氣致生公共危險罪,念在事後坦承犯行,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,緩刑2年,應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,以期培養正確法律觀念,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。
高雄市陳姓男子開瓦斯桶揚言要與其他房客同歸於盡,橋頭地院依陳觸犯漏逸煤氣,致生公共危險罪,判處徒刑5月,得易科罰金15萬元,緩刑2年,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,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,全案仍可上訴。圖為橋頭地院外觀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
聯合新聞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3249014